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里,总共有三个女人:
第一夫人张幼仪。这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之下的婚姻。可它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由于他跟张幼仪才真正具有家的概念: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众人的普遍的认可。从常人的眼光来看,他们俩的的婚姻应当算是美满的。虽然说是包办婚姻,可他们的关系却非同寻常。特别是他们离婚以后所保持的那种深厚的友谊,更是在现今开放的时期也是难能宝贵的。不过,有着美满婚姻的徐志摩和张幼仪终究是离婚了。由于徐志摩的理想是:"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徐志摩觉得这个婚姻,虽然是个好婚姻,却仅仅是个婚姻而已。而不是他想要的爱情。
徐志摩生命中就有了第二个女人:林徽音。这是致使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的缘由之一。听说《再别康桥》即是为她所做。徐志摩认为他有幸而找到了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因而,他离了婚,要找他的"灵魂件侣"去了。可不幸的是,林徽音却其实不是徐志摩那一类人,她是那种为婚姻而婚姻的那类。对她来讲,婚姻比爱情重要。林徽音其实不想为爱情做甚么,她不想参与徐志摩的婚姻(这是为婚姻做出杰出贡献者),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徐志摩,并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徐志摩的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或许他们的爱情如故(徐志摩死后,林徽音哭得最为悲切。),可林徽音却选择了婚姻,并没有选择爱情。这自然也在常理当中。选择爱情而放弃婚姻的,古往今来,都是稀有之物。徐志摩的"唯一之灵魂伴侣"的梦想看来是还没有实现了。这令立志追寻爱情(而不是婚姻)的徐志摩万分的痛苦。他还得继续寻觅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
因而出现了他生命中的第三个女人:陆小曼。陆小曼与徐志摩可以说是志同道合:一样有着对爱情的共同寻求。陆小曼的丈夫可以说也是一个相当出色的丈夫,作为婚姻的角色,无疑也是最称职的了。这从他同意离婚这件事上便可看出一二。在那个年代,肯放另有所爱的妻子出去的男人其实不多见。我记得陆小曼要求他丈夫同意离婚时的谈话是这样说的:"我已把生命的躯壳给了你,你就让我活一回吧。"(大意如此)终究陆小曼活了:她终究离婚成功。这回,徐志摩可算是完成了平生宿愿了。并举行了时人不认可、电视观众却欢欣鼓舞的婚礼。婚姻和爱情总算合而为一了。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故事结局啊!但是,高兴仿佛依然为时尚早:因爱情而成的婚姻却其实不幸福。浪漫与现实总是相距甚远的。陆小曼改变不了她好玩、浪费的性情。徐志摩因她而与父母不和、因她的浪费而疲于奔命,也因生活的种种不快而常常吵架。为爱情而婚姻的结局,并没有得出我们想要的结果。
因而,我们不能不感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
来源于夜未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