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福三要素
余也鲁译
幸福的生活有三个不可缺的因素: 一是有希望。二是有事做。三是能爱人。
有希望。
亚历山东大学大帝有一次大送礼物,表示他的慷慨。他给了甲一大笔钱,给了乙一个省分,给了丙一个高官。他的朋友听到这件事后,对他说:“你要是一直这样做下去,你自己会一无所有。”亚历山东大学回答说:“我哪会一无所有,我为我自己留下的是一份最伟大的礼物。我所留下的是我的希望。”一个人要是只生活在回想中,却失去了希望,他的生命已开始终结。回想不能鼓舞我们有力的生活下去,回想只能让我们回避,好像囚犯逃出监狱。
有事做。
一个英国老妇人,在她重病自知光阴无多的时候,写下了以下的诗句:现在别怜悯我,永久也不要怜悯我,我将不再工作,永久永久不再工作。很多人都有过失业或没事做的时候,就会觉得日子过得很慢,生活十分空虚。有过这类经验的人都会知道,有工作不是不幸,而是一种幸福。
能爱人。
诗人白朗宁曾写道:“他望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苏醒。”生命中有了爱,我们就会变得焕发、谦卑、有生气,新的希望油但是生,恍如有千百件事等着我们去完成。有了爱,生命就有了春季,世界也变得姹紫嫣红。
最完善的祷告,应()该是:“主啊,求你帮助我有气力去帮助他人。”
(摘自《花香满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