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康人寿被爆疑设招聘骗局 求职者遭受违规增员圈套
早在2009年,原保监会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中明令制止现职保险营销人员单独发布招聘信息
依照 2009年原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规定,保险公司现职保险营销人员不得单独发布招聘信息,且各公司不得以混淆保险营销人员的职业性质和职位级别等手段误导社会求职人员盲目加入保险营销队伍 ,但在实际操作中,泰康人寿却有大量保险代理人私自以公司的名义发布招聘信息,且以人力资源专员/助理等职业称谓混淆营销人员的职业性质。
记者调查得知,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间,泰康人寿长安支公司多位保险代理人相继以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人事部的名义招聘数名在校大学生,成为长安支公司营销主管张龙(化名)的人力资源助理。期间这些求职者被泰康人寿长安支公司违规收取培训费,并遭到主管张龙隐瞒薪资待遇和剥削应发薪资等不公道对待。
骗局?
据刘丽称,2017年12月初,泰康人寿长安支公司个险营销服务部保险代理人董霞(化名)通过boss直聘网联系大学生刘丽,想要招聘其为支公司人力资源助理。2018年1月4日,刘丽到北京崇文门哈德门广场3楼见到面试官王婷(化名),经过面试,王婷向刘丽承诺了 实习期3500元,转正4000元的薪资待遇。
4天后,刘丽入职并接受培训,而后成为主管张龙的助理。培训期间,泰康人寿长安支公司通过向建行自动扣款的方式向刘丽收取了100元岗前培训费,但刘丽收到的扣款提示信息却显示,该笔款项是以泰康人寿保险保险费的名目被扣除的。实际上,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不应向求职者收取培训费用 。
工作期间,刘丽发现张龙在给其助理发放上一个月的薪资时,以非满勤出席扣500元,未招满4人工资减半,对应招聘差额每人再减100元的剥削标准,将该助理本来每个月3500元的底薪,剥削到1200元。而这些剥削标准,张龙此前从未告知过刘丽和其他新来的助理。由此,刘丽认为自己遭受了招聘骗局。
随后,其他新来的助理也知道了薪资标准被故意隐瞒的情况,相继有人提出离职。其中,一名助理向张龙提出结算工资,得到的回应是离职要提早半月申请否则没有工资。刘丽亦提出结算工资后离职,但张龙向其许诺,只要年后刘丽继续回来工作,并保证招聘到两个人进入公司的情况下,所有工资正常发放。
实际上,截止到2018年2月28日,刘丽总计工作53天,并在离职前为张龙招聘到两人,但这两人也由于张龙剥削并拖欠工资而相继离职。终究并未按其许诺的标准向刘丽发放薪资。
但是,有此遭受的不止刘丽一人。有三位不愿具名的求职者向记者流露,他们也曾是张龙的助理,且都因剥削薪资一事而前后离职。以后,记者就上述情况向张龙致电求证。张龙向记者明确表示:我们历来没有招过人事或助理,我们只招聘保险代理人,在薪资发放方面,张龙表示薪资并不是由自己发放,而是由公司方面根据求职者的事迹发放绩效佣金。对收取培训费用的问题,张龙则表示自己不清楚。
不过,记者通过boss直聘网看到,张龙以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人事经理的名义发布了招聘人力资源专员/助理的信息,且明确写有助理:试用期一个月3500+补助,转正后底薪4500+全勤500+补助500的薪资介绍。一名以一样名义发布了一样招聘信息的保险代理人向记者左证,自己和张龙都是长安支公司个险营销服务部的保险代理人,另外在入职培训方面,长安支公司的确会向求职者收取100元培训费。
对此,业内某寿险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上述保险代理人与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只能代表公司销售产品,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发起招聘,否则就是违规。另外,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方面相干工作人员也曾表示:外勤员工的薪资没有底薪这么一说,都是和佣金挂钩的。
4月19日,记者就上述违规招聘事件采访了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并向公司方面提供了张龙及其上级营销主管的真实姓名以便核对。第二天,公司方面向记者书面回复表示:一、上述违规招聘的说法需要根据作为证明,对没有证据的猜想,公司没法对事情进行核实;二、公司对内勤或外勤的招聘都由相干部门依照公司制定的流程去履行,公司不存在也不会允许记者所描写的违规招聘的情况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