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俞敏洪:不要“习以为常”
“习以为常”是破坏美好生活的罪魁罪魁。人一旦堕入到习以为常的状态,就会失去对美好事物的感知和体验能力。但是,我们生活中有太多的习以为常:对在黑暗中随手打开电灯就可以见到光明习以为常;对在图书馆随时都能借到自己想读的图书习以为常;对在地球任何一个角落都能用手机听到亲人的声音习以为常;对从小到大父母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惜习以为常。这些“习以为常”让我们失去了生命中本该具有的快乐和幸福。
感知能力是快乐和幸福的源泉。如果在学校你能够感觉到读书的快乐,在单位能够体会到工作的成绩感,回家后能够感觉到家的温馨,那就说明你还保存着对幸福和快乐的感知能力。但对很多人来讲,这样的感知能力正在渐渐消失,终究不可避免地堕入到“习以为常”中。我们都知道这句话:“久居兰室不闻其香,久居鲍市不闻其臭”。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由于日复一日的相同经历会令人产生审美上的厌倦和疲劳,大脑没法再保持兴奋感。这是一种生理和心理反应的必定结果,有的时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可以反复告诫自己一定要珍惜美好生活,但却总是不自觉地堕入到麻痹乃至厌倦状态。那末究竟怎样才能改良这类状态,重新感知到幸福和快乐呢?
答案是:不要让美好的东西太容易得到。越难得到的东西越会被珍惜,从中取得的幸福感也就越久长。现在许多孩子的幸福感远远没有我们小时候强烈,虽然他们在物资方面要富裕很多。他们想要得到一件东西太容易了:想要玩具就买玩具,想要手机就买手机,想看电影就可以看电影,想吃甚么就可以吃到甚么。结果,孩子很快就对这些东西产生了厌倦感。我们小时候就不同了,那时候有一把玩具手枪或看一场电影,都是极其奢侈的事情。记得小时候,一个上海亲戚下乡来,送了我一把玩具手枪,结果这把枪成了我的贴身宝贝,一直陪了我十年,直到现在想起来,还能体会到它曾带给我的那种幸福和满足感。小时候看电影,都是露天电影,而且常常要摸黑走十里地,但那时看电影所感遭到的快乐和幸福,现在进一百次电影院都比不上。
我非常庆幸从小生活在农村,在点着煤油灯的日子里度过了自己童年和少年的学习时光,由于它让我对今天的生活非常珍惜。小时候,读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若找到一本书来读,能让我高兴得几天几夜都睡不着觉;所以,今天我一看到身边触手可及的书,内心就会出现由衷的喜悦和满足。(励志名言)小时候,我从没见过电灯,每次读书都要在黑暗中摸索着把煤油灯点上;所以,现在一摁开关就看到明亮的灯光,我的内心也会在一瞬间溢满温馨和感动。
有人跟我说:我从小甚么都不缺,生活在富裕的家庭,过着餍足的生活,但却渐渐失去了感知美好生活的能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幸福和快乐是没有办法强行感知的,所以,若要改良这类状态,最好的办法是让自己先失去、再感知。怎样做到先失去呢?暂时离开习以为常的温暖的家,抛弃“打开开关就是电灯、打开水龙头就是清水”的便捷生活,打起背包,到缺水、没电的荒野中走三天,白天在孤单中啃干粮,晚上在恐惧中宿帐篷。然后,你再回到家,就知道家是多么可爱,平常的生活有多幸福了。
我们不能对美好的事物太习以为常,否则,生命中留下的只能是愈来愈多的痛苦。由于人天生容易对美好的事物习以为常,而对痛苦的感知却只会随着年月的积累而变得敏锐。如果我们不晓得去感知幸福和快乐,就只能让痛苦和怨恨充满心田。而一颗被痛苦和怨恨充满的心,就再也没有空间去容纳快乐和幸福了。
所以,让我们消除“习以为常”的恶习,重新擦拭心灵和眼睛,认真感受平凡日子中的点滴幸福,让每天在充实、快乐和感恩中度过。